在南京武定门明城墙附近,2008年就矗立起了一座观光电梯,但建成之后由于没有审批手续,被文物部门叫停了,实际上并未使用。奇怪的是,这样一座无合法身份且被明确要求拆除的电梯,一晃8年过去了,不用也不拆。
八年了,建好的违建城墙电梯既不使用,也不拆除,就这样无休止地长期存在下去。不禁要问,这样的烂尾工程该不该问责,难道就没有一个解决的方案,真的要让这一违建电梯也拖成“文物”。
当年这一观光电梯是由秦淮区政府投资建设的,建设之初就遭到了质疑。因为违反了文物法以及南京明城墙保护法规的两侧15米保护范围的相关规定,然而,由于“权大于法”,折了又建了,但一直被闲置在那里至今成了摆设。花巨资在明城墙建观光电梯,这样一个明知违法的决定,居然出自于区一级政府,让人不可思议。做出这样决策时,是否征求过市民的意见,开过听证会。显然没有,这样“拍脑袋”的“长官意志”,既破坏了历史文物,又浪费了市民的公帑,让巨资打了水飘。如此的荒唐决策应该必须予以追责,不能因为城墙电梯目前已经移交给城墙管理部门,不属他们管辖范围了,而不了了之。
再者,成立南京市城墙保护管理中心其目的和宗旨,就是为了一改过去“九龙治水”,“铁路警察各管一段”的乱象,统一管理和加强保护好明城墙。但是对于城墙违法电梯所釆取的所谓类似封存的措施,显然也是不合时宜的。既然是违建,不管是“官违”还是“私违”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。就应该坚持予以折除,所造成的损失和费用,必须坚持“谁建谁负责”的原则,由违建者去买单。相关部门遇到问题应该着眼尽快解决,而不是绕着走,更不能或击鼓传花、扔烫手山芋。需要的是守土有责,敢于担当。保护好老祖宗留下的遗产,不要让它们毁在我们的手里。 文章来源:网络;更多观光电梯详情:www.jiayongdianti.cn